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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氏富于周公,而求也为之聚敛而附益之。子曰:“非吾徒也,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。”

发布:2022-07-30 13:29:21
论语·先进篇·第十七章(论语11.17)
(原文朗读)

原文

季氏富于周公(1),而求也为之聚敛(2)而附益(3)之。子曰:“非吾徒也。小子鸣鼓而攻之(4)可也。”

注音

shìzhōugōngérqiúwèizhīliǎnérzhīyuē:“fēixiǎozimíngérgōngzhī。”

注释

(1)季氏富于周公:季氏比周朝的公侯还要富有。

(2)聚敛:积聚和收集钱财,即搜刮。

(3)益:增加。

翻译

季氏比周天子左右的卿士还富有,可是冉求还为他搜刮,再增加他的财富。孔子说:“冉求不是我的学生,你们大家可以大张旗鼓地去攻击他。”

评析

鲁国的三家曾于公元前562年将公室,即鲁国国君直辖的土地和附属于土地上的奴隶瓜分,季氏分得三分之一,并用封建的剥削方式取代了奴隶制的剥削方式。公元前537年,三家第二次瓜分公室,季氏分得四分之二。由于季氏推行了新的政治和经济措施,所以很快富了起来。孔子的学生冉求帮助季氏积敛钱财,搜刮人民,所以孔子很生气,表示不承认冉求是自己的学生,而且让其他学生打着鼓去声讨冉求。

解读

我们知道,孔子曾经称赞过冉求在政事上的卓越才能,把他列为四科十贤之一,可见孔子对他的喜爱。但是,冉求违背了儒家一直来倡导的政治主张,帮助季氏聚敛财富、盘剥百姓,他这种为虎作伥的行为为孔子所不齿。孔子没有对爱徒姑息,而是严厉地指出了他的过错,并要所有的弟子对他进行声讨。这一做法体现了孔子以道为重,不论亲疏远近的态度,这种态度很值得管理者学习。

中国社会是一个典型的人情社会,凡事讲感情,而且情有亲疏远近之分,并不是对所有的“情”都一视同仁。一般而言,面对同样的利益时,总是将与自己感情最好、最深的人排在前面,略有感情的次之,熟人又次之,陌生人就只能靠边站了。就算是感情最深的人也分个三六九等,首先是亲属,其次是朋友。亲属当中,首先是有血缘关系的直系血亲,然后是旁门远方亲属。

前面说到,面对利益,人们大多会将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人排在前面。但是到了犯错违规需要惩处的时候,我们往往会对亲近的人从轻发落,大错小罚,小错不罚,甚至瞒天过海,帮助其掩盖错误。

这就是一般领导者最容易犯的错误,就是常常把公义与私情搞混了,要么因私害公,要么假公济私,这些都是眼光短浅、无视大局的做法。中国古代历史上,有很多朝代都是外戚干政而走向灭亡的。外戚可以说是皇帝的坚实后盾,是皇帝的助力军。外戚和和皇族有着密切的关系,他们有权有势,一旦对他们的管理失误,脱离了皇权的控制,就会酿成大祸。比如说恰恰是以王莽为代表的外戚掌控政权,毒杀皇帝,结束了西汉的统治。再看我国曾经繁盛一时的家族企业,重要岗位无不由家族内部的成员把持,由于身居要职,他们一旦犯了错,往往会对其姑息忍让,这无疑就会对企业造成致命的打击。大多数家族企业都发现了这种经营模式的弊端,纷纷开展改革。如果任由这种经营模式发展,等待企业的必将是失败。

亲近的人犯了错,不能装作没看到,不仅应该对其进行处罚,而且要比一般人犯了错的处罚更严厉。不是说中国人重亲情嘛,恰恰是从这一角度看,亲近的人犯错更应该重罚。因为既然与你关系密切,他于情于理都应该支持你的工作,因而你对他寄予厚望,希望他能给组织其他成员作表率,因而亲近的人犯了错误,便是对你工作不支持,或者是支持不到位。冲着这一点就应该受罚。

亲近的人犯错受到处罚,在组织内部起到的震慑作用大。我们知道,不论什么事情,拿关键人物说事总比拿普通人说事更有说服力。同样一件事,比如说上班迟到,一个是领导亲信,一个是普通员工,如果要借助这件事告诫组织成员戒除不良习惯,那么处罚普通员工就不如处罚领导的亲信效果好。关键人物起着一种表率作用,对其错误行为的处罚能让人们更清楚地理解那些行为是错误的,从而杜绝错误行为的发生。

对亲近的人处罚有利于帮助他改正错误,完善自我。不管是否坦言,人都是喜欢听好话的,因而好话大有市场,我们便也都变得善于说好听话了。这里说的不是阿谀奉承、溜须拍马,而是说人们一般会拣顺耳的话说。对和自己地位相同的人如此,对比自己地位高的人更是如此。与领导者关系密切的人,由于这层关系使得他们更难听到中肯的评价,即便是犯了错,也很少有人敢站出来指明。这就需要身为领导者的你为他指出,处罚的同时,也促进了他的进步。

处罚亲近的人有助于领导者树威。我们说,在一个组织内部,作为领导者要有让人信服的威望。威望如何树立,方法有很多,重要的一点便是赏功罚过,尤其是罚过,更容易为领导者塑造一种令人敬畏的形象。而对亲近者的处罚,立威的效果更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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