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曰:“为命①,裨谌草创之②,世叔讨论之③,行人子羽修饰之④,东里子产润色之⑤。”
①命:指外交辞令。
②裨(pí)谌(chén):郑国的大夫。
③世叔:即子太叔,名游吉。郑国的大夫。子产死后,继子产为郑国宰相。
④行人:官名,掌管朝觐聘问事务,即外交事务。子羽,公孙羽,郑国的大夫。
⑤东里:子产所居之地,在今郑州市。
孔子说:“郑国制订外交文件,由裨谌起草,世叔提出意见,外交官子羽修改,东里子产作加工润色。”
此章是孔子对子产的外交能力的赞赏之辞。子产治国有方,知人善任,一道外交文书需要经过四道手续,由四位大夫各尽所长,才得以颁布,足见其从政的慎重。子产的外交事迹亦见于《左传·襄公三十一年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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